爱儿玛公司的隐私政策
我们一直以来都以与家长和小朋友们展开的良好互动关系深感自豪。为保持这一传统,我们将致力于保护您的隐私,并以谨慎和尊重的态度处理我们自您获得的任何个人资料。本隐私政策旨在回答您有关我们的隐私政策和原则的问题。在本隐私政策中,爱儿玛门店或其母公司称为"我们"和"我们的"。
回答1. 本隐私政策适用于我们为任何目的所收集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然而,本隐私政策不适用于通过www.aierma.com("网站")收集的资料,但如果该资料是由网站的管理者提供给我们的则除外。
本隐私政策使用"个人身份识别资料"一词,指识别特定个人身份的资料,例如个人的姓名、邮寄地址、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其他资料,如客人的产品偏爱和子女人数,若其与个人身份识别资料直接关联,该等其他资料就本隐私政策而言亦成为个人身份识别资料。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在本隐私政策中有时被称为"个人资料"。最后,本隐私政策的条款受所有适用的法律管辖。
回答2. 我们收集关于我们客人的几种类型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您提供个人身份识别资料是出于自愿的,但是,没有您的资料,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您要求的服务和商品。
您向我们提供的资料
我们获取的许多个人身份识别资料直接来自有兴趣从我们取得各种产品和服务的客人。该等资料一般包括客人姓名、邮寄地址、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我们还收集其他类型的资料,例如性别、年龄、个人兴趣,我们可能将这些资料与个人身份识别资料相联系。如您自我们购买产品或服务,我们可能记录信用卡资料、订购或购买的服务或产品类型、订购或购买日期等。
我们从其他方获取的资料
我们可能从第三方取得的其他资料来补充我们直接从客人收集的资料。此外,我们可取得还未成为我们客人的个人的资料。我们将我们从第三方获取的资料与我们在本隐私政策之下收集的个人隐私资料相联系时,我们将以处理我们自己收集的资料的相同方式处理所获取的资料,且除本隐私政策所允许的以外,不得与第三方分享资料。
回答3. 如以下所述,并根据您在回答4中所述的选择,我们可以多种方式使用您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包括向您发送促销资料及在我们之间、与爱儿玛的其他成员以及与第三方分享您的资料,以使我们、爱儿玛的其他成员和第三方可向您发送促销资料。("促销资料"指直接促进购买产品或服务的通讯。)上述促销资料可通过邮寄信件、电邮或其他方式向您发送。(我们将此类分享称为"促销分享"或为"促销目的"而分享。)为促销目的而分享您的资料时,我们尝试仅挑选那些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声誉良好的公司;但请注意,在我们爱儿玛的另一成员或与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资料时,您的个人资料将永久地受到接收资料者在资料的使用和分享方面之惯例所限制,且该接收者在使用和进一步分享您的个人资料时,不会受到本隐私政策的限制。
除了促销使用和促销分享(这些使用和分享取决于您根据回答4所作的选择而进行)之外,我们还可在若干其他情况下使用和分享您的个人资料:
· 在您从我们购买或向我们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时,促销资料可能随该产品或服务的交付而发送给您。这些促销资料可能涉及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或爱儿玛的其他成员或第三方的产品和服务。在该等情形下向您发送促销资料,我们将之称为对您个人资料的"完成使用"。
· 我们还可为各种经营目的使用您的个人资料,而这些目的并不涉及向您发送促销资料。例如,您的资料可被用于完成您要求的交易(例如您购买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向您发送关于您与我们交易的行政通讯。我们也可能与爱儿玛的合作商户分享您的个人资料,以使商户在与您沟通时再次提供资料。我们将所有这些对您的个人资料的使用称为"经营使用"。
· 我们可将您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变成为非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办法是将您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与其他个人资料结合(将您的资料与其他个人的资料集中),或删除资料之中可识别您的身份的特征(例如您的姓名)(使您的资料非个人化)。基于该等资料的性质,本隐私政策下并没有限制我们对您的个人资料进行集中或非个人化的权利,且我们可以任何方式使用和/或分享因此产生的非个人身份识别资料。
· 有时我们使用第三方协助交付产品或服务,包括就我们业务的经营而向我们提供行政、信息、业务程序外包、营销、售票或其他服务的代理人、承包商和服务提供商。您的个人资料可能由这些第三方分享,以使我们可以向您提供产品和服务。例如,我们可使用交付包裹的邮递公司或协助完成幸运抽奖奖品的公司。
· 某些情况下,您与第三方的交易可能已授权该第三方自我们取得您的资料,并根据该第三方自己的隐私惯例和政策使用资料。我们将仅向上述公司提供您授权的资料(除本隐私政策其他规定下另行允许的以外)。
· 我们可能不时购买某项业务或出售我们的一部份或多个部份的业务,且您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可能作为购买或出售的一部分而转让。在我们购买业务的情形下,如可行及准许,与该业务一并收到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将根据本隐私政策处理。如我们出售一部份或多个部份的业务,我们将在出售合约中包含一些条款,以要求买方按本隐私政策(包括本隐私政策的任何修订)要求的相同方式处理您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基于该项保护,本隐私政策中任何内容均不会影响我们在上述情况下向购买方转让您资料的权利。
· 在下列情况下,我们将披露个人资料:我们真诚地相信披露个人资料 (a) 是任何法律所规定,包括例如遵守法院命令、传票或任何政府部门的要求,或 (b) 有助于:执行比赛、幸运抽奖、促销和/或游戏的规则或我们商业交易的条款;保护您安全或保安,包括属于您的财产的安全和保安;或保护爱儿玛的成员,或第三方的安全和保安,包括属于爱儿玛的成员或第三方的任何网站和财产的安全和保安。我们将所有上述披露称为"法定及安全披露"。
问题4. 您对于您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被收集、使用和分享有何选择?
回答4. 我们让客人有机会决定是否接收我们主动提供的促销资料,以及我们是否可以与爱儿玛的其他成员和第三方就促销之目的分享宾客的个人资料。在您首次接收我们主动提供的促销资料之时,您将有机会"退出",即选择不接收进一步的通讯,并且您可在任何时候与我们联络而变更您的决定。
您有关接收通讯及允许我们分享您的个人资料的决定,不适用于我们与协助向您交付产品和服务的公司分享的资料、与您先前授权获取您资料的公司分享的资料、作为购买或出售业务的全部或一部分而转让的资料、已经集中或非个人化的资料、为经营使用、或完成使用或法定及安全披露而使用的资料。
回答5. 您的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对我们来说是极其重要的。我们已实施技术、行政和实际的安全措施来保护客人的资料,防止他人未经授权而存取和不当使用该等资料。为了考虑适当的新技术和方法,我们不时审查我们的安全程序。请注意,尽管我们已尽最大努力,但任何安全措施都不会是完美或无漏洞的。
回答6. 您可联络我们,存取并更新您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或修改您的退出选择。
问题7. 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疑问或意见,您如何向我们提出?
回答7. 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或者希望向我们提意见,或希望改正或存取您的个人资料,请将您的问题或意见以电子邮件(aiermaxian@yahoo.cn)的方式或写信给我们,地址为:西安大雁塔南广场新乐汇A7座3层爱儿玛(收件人:个人资料经理)。
回答8. 我们可随时修订本隐私政策。我们如果在收集、使用和/或分享您的个人资料方面作出任何实质性的变更,将会明显地在网站上刊登变更通知,从而通知您。本隐私政策的任何实质性变更将在变更通知刊登在网站之后的五 (5) 个日历日起生效。